搜尋此網誌

2018年9月29日 星期六

已擊發的彈頭不算違禁品!檢察官聲請沒入遭法官駁回

高雄一名男子今年1月發現汽車擋風玻璃上有一枚已擊發的子彈彈頭,報警不被受理,怒告高雄市政府、行政院等公部門瀆職,經檢方簽結在案,不過,檢察官聲請將該枚違禁物(彈頭)沒入,卻遭法…
Source: 自由時報電子報 社會新聞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