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此網誌

2018年10月1日 星期一

薪資核實減除項目僅三樣 會計師建議:應逐年檢討修正

對薪資核實減除項目初步只納三類費用,並設有上限。有會計師認為,在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(簡稱薪扣額)已拉高至廿萬元前提下,可理解這樣的做法。但也有部分會計師批評,項目過少且設…
Source: 自由時報電子報 財經新聞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